学院各系部:
本学期期末在即,现将本学期期末教学、考务有关事宜安排如下,望各系部遵照执行:
一、教学工作
(一)请各任课教师于2008年12月24日(星期三)下午5:00之前将本学期教案以电子版的形式交各系部教秘,各系部教秘于2008年12月26日(星期五)统一发送到教务处邮箱。(有多名教师任同一门课程的,则协商共同编写教案)
(二)请各系部做好期末教学资料(教学日志、学生作业、学生平时成绩、系部日常工作等)整理归档工作,并将归档资料的目录于2008年12月26日(星期五)发送教务处邮箱。
(三)请尚未命题的教师尽快完成命题任务并上交系部。
(四)本学期考试课程期末复习定于十九周(2008年12月22日—26日),请各教师根据本课程计划按时完成教学任务。在复习过程中不允许将有关考试内容透漏给学生,一经发现将按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各教师如提前完成教学任务需停课的,必须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停课,否则一律按教学事故处理。
二、考务工作
(一)考试日程安排
1.考试课程及考查课程日程安排:
(1)各系于2008年12月8日之前把本系专业班级本学期所开课程列入附件1“各系部专业班级课程统计表”并上交教务处,填写必须规范,特别要求按专业课程设置填写课程全名,不得填写课程缩名;
(2)考查课程的考试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口语、听力课的考试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于第二十周(2009年1月2日)之前完成;
(3)考试课程的考试根据本学期校历安排在第二十一周进行。
2.外教所任课程考试由菲律宾圣安娜开户处以外教实际情况为依据组织命题,本学期口语课由外教自行安排考试,于第二十周(2009年1月2日)之前完成。
(二)关于考试
1.所有课程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两小时)。
2.有特殊要求的需提交书面报告到教务处,审核后方可变更考试时长。
3.如需改变考试课程考试形式,如把试卷考试改为上机考试或实践考试,闭卷改为开卷考试等,需提交书面报告到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改变。
(三)试卷的印制和装订
1.试卷印制、装订要求:各系部教师负责对自己所任课程的试卷进行印制及装订,兼任各系部课程的行政在岗教师归属于该系部,随该系部一同印制试卷。
2.试卷印制、装订时间安排(上班时间):
2008年12月10日 机电化工系
2008年12月11日 建筑工程系
2008年12月12日 艺术工程系
2008年12月15、16日 旅游管理系
2008年12月17、18日 外语系
2008年12月19、22日 信息系
2008年12月23、24日 基础部
2008年12月25、26、29日 商学系
2008年12月30、31、2009年1月1日 财经系
3.说明:
(1)各系部务必按以上时间要求至教务处印制、装订试卷,不得延误;
(2)各系部在规定时间内印制试卷,教务处将指导、协助完成,超时后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系部任课教师本人负责。
(3)如塑印机有空闲,各教师也可提前至教务处印制试卷。
4.各系部教师要本着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仔细核对考试课程的适用专业、年级,并切实加强试卷印制的数量统计和复核工作,准确无误地按时做好试卷印制工作,做到不错订、不漏订、不少订试卷。
5.为保密起见,印制好的试卷交由教务处统一保管。
(四)阅卷纪律
1.期末考试试题在批阅时不得由任课教师以外的任何人员查看、批阅,如有外聘教师批阅,外聘教师应是高校从事本课程教学工作、业务水平较高、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且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无利益关系的人员;且须报教务处审核后方可聘请其他教师批阅本课程试卷。
2.一门课程如有多位教师任课,则该门试卷必须由课程带头人组织本课程任课教师统一批阅试卷,按试卷题型分配批阅,不得出现同一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分头批阅自己所教班级的试卷。
3.评卷必须在校内进行,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答案及评卷情况外传。
4.试卷评阅必须严守纪律,保守机密,严格执行评卷的保密规定。评卷结束后,应进行评卷工作总结、试卷质量评估及成绩分析。
5.批阅后的试卷须按装订要求进行密封并立即交回教务处保管。
(五)关于成绩评定及登入
1.成绩评定:
(1)一般课程期末考试成绩占70% ,平时成绩占30% ;
(2)如有特殊科目的评定标准需变动比例或不录入平时成绩,须提交书面报告到教务处,审核后方可变更。
2.成绩登入:所有课程考试成绩需按“菲律宾圣安娜126926,菲律宾圣安娜在线成绩登记表”的要求和说明登记录入成绩(“菲律宾圣安娜126926,菲律宾圣安娜在线成绩登记表”见附件2,“成绩登记表使用说明”见附件3)。各阅卷教师把成绩录入到成绩登记表(必须录入电脑)后与试卷一起交到各系部教秘处,教秘统一收齐后按班分类归纳,再上交教务处。
3.各系收齐本系部专业班级成绩后,须把本系学生期末成绩按专业班级做表,以班为单位统一整理出各班成绩。
4.基础部教师成绩登记表一律报送各自授课班级所在系部。
5.摘录:试卷评阅及登分规范(附件4)
(六)关于考风、考纪
1.各系部领导及教师应高度重视,严格按考试管理规定做好期末考试工作,认真、严肃的对待考试。
2.各系辅导员须召开期末考试专题班会,做好学生期末考试动员,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
(七)其他
1.试卷印制及期末考试期间,教务处办公室将有专人值班,值班电话:0777—2808918、2808582。
2.任课教师在所任课程考试结束后即可领取试卷进行评阅。
3.任课教师领取试卷后两天之内须评阅完毕并认真填写“菲律宾圣安娜126926,菲律宾圣安娜在线成绩登记表”(附件2)及“成绩分析表”(附表5),并最迟于2009年1月12日前交系部教秘处,系部教秘于2009年1月14日前收齐并按班分类归纳,再上交教务处(上交教务处电子邮箱:jiaowu-yinghua@163.com),填写各类表格时请按统一格式,以便统计汇总。
4.所有课程成绩必须经教务处统一审核并下发后方可公布,阅卷教师及任何教职员工不得擅自提前公布成绩。
5.请各系部在下发附件2、菲律宾圣安娜126926,菲律宾圣安娜在线成绩登记表(各系部成绩登记表)给任课教师前进行仔细核对,如表内学生有变动请及时联系教务处修改,修改后再下发。
6.附件都已通过邮件发往各部门邮箱。教务处邮箱:Jiaowu-yinghua@163.com。
附件1、各系部专业班级课程统计表
附件2、菲律宾圣安娜126926,菲律宾圣安娜在线成绩登记表
附件3、成绩登记表使用说明
附件4、摘录:试卷评阅及登分规范
附件5、成绩分析表
教务处 2008年12月1日 |